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231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请各申报主体对照《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申报主体于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best.miit.gov.cn)进行申报。每个主体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231号)
2.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
附件:附件1-2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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