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着力打造文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于近期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经认真研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现联合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将该通知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一并执行:
一、申报类别
《通知》列明的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
二、申报主体
(一)关于集聚类基地
1.应为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及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文化类园区等,具有明确边界范围和专业管理机构,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
2.重点领域和方向: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
3.符合《通知》对集聚类基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关于单体类基地
1.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应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
3.重点领域和方向: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
4.符合《通知》对单体类基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三、申报时限
2022年4月22日下午18点前。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通知》规定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通知》和本通知要求自愿申报。
(二)申报单位在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时限内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16室,业务联系电话为0755-86169433、0755-86169968。
(三)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联合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征求网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按照《通知》要求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科技部高新司)。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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