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9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资助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申请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奖励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二、资助条件 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等。
支持力度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3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2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应向深圳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基础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请表》; (二)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经办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 二、申报材料 应提交获奖标准文本、获奖相关材料等。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1182656.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