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下一批
深圳标准领域专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6-28 ~ 2024-08-01
阅读人次: 202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科技中介 贸易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在深圳实际经营,且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资助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2.申请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在深圳实际经营,且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奖励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属合同制资助项目,申请单位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后,由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验收要求和完成时限,待项目验收通过及专项审计完成后拨付资助资金。 申报条件:应是计划在合同约定年度启动或开展的项目,申报项目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引领性,并承诺将研究成果通过一定渠道免费进行推广。 三、以上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资助奖励范围: (1)属市重点工作安排的项目,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及“20+8”产业集群领域等相关项目; (2)申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3)落实市委、市政府在打造深圳标准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 (4)落实国家、省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
支持力度
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开支规模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6项。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请表》; 2.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办人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系统自动校验,无需提交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应提交必要性分析报告、工作计划、计划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推广计划、相关成果免费推广承诺书以及查新机构出具的立项查新报告。计划研究成果应包含研究报告、论文或模型及可供政府部门决策和标准研制参考的报告等。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1395272.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