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将我省市场监管系统拟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19日。对公示项目提出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注明成果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并详细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需要保密的,可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与信息化处。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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