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行业动态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19
272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2021年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非工作日暂停受理)。

二、受理范围

龙岗区申请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三、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年度财审报告为隔年出具及备案(如:2018年财务审计于2020年出具报告及备案)不符合要求被否决的企业;

(五)获得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七)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八)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九)龙岗区“四上企业”;

(十)综合考虑“重新认定未通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销售收入大、增长快企业以及其他综合评价较高的企业。

四、复议方式

企业可选择“线上核查”或”线下受理”方式开展复议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线上核查。企业须将复议申请材料电子版先行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lgkccgk@lg.gov.cn),请将材料压缩并统一命名为“XX公司高企复议申请材料”。

(二)线下受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设有现场办公地点,企业在受理时间内进行预约后,可携带材料申请复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将委托专家为企业免费开展复议咨询、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办公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非工作日暂停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受理地点:龙岗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会议室(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0楼1065会议室);

3.预约方式:申请复议企业请提前登录以下网址进行预约:https://www.wjx.top/vj/hp1ZJPZ.aspx。

4.预约号限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办公条件,每天上午发放40个预约号、下午发放60个预约号。

五、咨询电话

0755-28930852,0755-28948628。

六、复议申请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

(四)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如有则提供);

(五)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有关材料(如有则提供);

(六)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则提供);

(七)申请企业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方面:提供研发合同、销售产品等资料;

3.知识产权方面: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4.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七、有关事项

(一)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将依据“受理-初审-推荐”的程序,按时限要求将复议推荐企业名单报送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线下参与申请复议的企业带好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不必通过线上受理方式提交),请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码及行程码、接受安全检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入场。每家企业咨询人数限定不超过2人。

(三)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申请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特此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删除,联系邮箱:wuaili@zhongkewei.net

本文地址:https://www.qdes.cn/pc/article/articleDetailPage?id=1051

标签:
发明专利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热门资讯
推荐资讯
推荐服务
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