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1年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粤莞联合基金133项,拟安排省级财政资金518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2日~10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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