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罗府办〔2015〕6号),现对拟认定为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的人员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05室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518021,电话25434833、25438348)。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公示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 | 主要认定依据 |
1 | 罗湖医院集团 | 张 倩 | 区Ⅲ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经深圳市认定的后备级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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