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并按程序开展了受理、审核工作。经审核,确定了拟资助名单,现将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资助单位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173、83070752。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资助项目拟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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