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请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粤财工便〔2021〕4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273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
企业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支持额度和绩效目标
中央财政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支持对象、支持额度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加快资金拨付。各地市工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收到划拨资金的30日内,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相关企业,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拨付情况报我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二)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由企业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按计划落实绩效目标。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的各批次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均按此办理。
(三)确保绩效目标完成。各相关地市和相关企业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绩效评价、资金验收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附件:
1.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2.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1
3.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2
相关附件
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1.xls
附件3.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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