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20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资助奖励计划,请受资助奖励单位(详见附件1)按拨付金额备齐盖章的收款收据和银行账户证明,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下班前交到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3070636。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清单
2.账户收据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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