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行业动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13
385

省财政厅,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一批)共安排7亿元,分别是产业共建奖补资金3亿元和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4亿元。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具体如下。

一、产业共建奖补资金

产业共建奖补资金共安排3亿元,用于向符合产业共建政策条件的企业兑付奖补资金,具体资金安排见附件1。请各有关地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制定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尽快完成项目计划下达等工作。

二、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

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共安排4亿元,下达至汕头、湛江、茂名、揭阳4市每市1亿元,用于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请汕头、湛江、茂名、揭阳4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程序明确资金分配方案,尽快完成项目计划公示、下达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请认真核查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对于违规用能企业不予支持。

(二)请各市在下达项目计划后,请将项目计划下达文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三)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月度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情况请于每月月底前报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

(四)请各地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和任务清单(附件 3)开展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额度表(第一批)

2.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一批)

3.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第一批)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额度表(第一批).docx

附件2: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一批).xls

附件3: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第一批).xls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删除,联系邮箱:wuaili@zhongkewei.net

本文地址:https://www.qdes.cn/pc/article/articleDetailPage?id=1426

标签: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热门资讯
推荐资讯
推荐服务
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