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降低企业成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21〕203号),现组织开展我市企业申报2022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一般应为我市(含深汕合作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4.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事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附件3)有关要求。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光盘两份)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中心C3138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对所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全责。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21〕203号)
2.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
3.相关目录
(联系人:芦娉婷,电话:88102095)
附件:附件1-3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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