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鹏综办规〔2020〕3号)中“将智库咨询成果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智库成果成功转化为新区重大决策的,可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等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对2021年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经综合办公室办务会审定,拟在新区人才资金中对6家单位/个人的6份申请进行扶持。拟扶持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8333563,电子邮箱:dpxqggb@dpxq.gov.cn,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1313室,邮编:518119。
附件:2021年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拟扶持计划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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