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和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项目资金已下达,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账户信息
请受资助的企业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业务系统的“单位基本信息”中填写基本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名称,特别是企业变更了名称的,请准确填写企业最新名称。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造成银行退票耽误拨付的,后果自负。
二、提交拨款材料(详见附件3)
1.受资助企业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附件3,资助金额见附件1、2);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3.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提供联系方式;
4.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人委托证明);
5.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另外还需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份(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打印申请书,附上本申请附件材料,按顺序对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并在申请书封面和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加盖骑缝章)。
以上资料请于1月25日前提交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1综合服务楼(中国储能大厦南侧、虚拟大学园北侧)3楼309。请在附件1、2中找出项目对应的序号,并在提交资料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咨询电话:0755-26710009。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项目资助计划
2.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项目资助计划
3.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拨款须知(事后补贴项目)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项目资助计划.xlsx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项目资助计划.xls
附件3: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拨款须知(事后补贴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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