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广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于近期印发《关于开展首批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认真研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现联合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将该通知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一并执行:
一、申请类别
《通知》列明的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
二、申请主体
(一)关于集聚类基地
1.原则上应为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委批准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直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满2年且文化科技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较好的试验区、开发区、示范区等特定区域。
2.应具有明确边界范围和专业管理机构。
3.符合《通知》对集聚类基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关于单体类基地
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通知》对单体类基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三、申请时限
2022年2月16日下午18点前。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通知》规定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照《通知》和本通知要求自愿申请。
(二)申请单位在本通知要求的申请时限内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16室,业务联系电话为0755-86169433、0755-86169968。
(三)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联合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按照《通知》要求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首批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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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首批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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