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等相关规定,对通过国家、省、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认定后一年内首台(套)产品销售金额的20%给予资助,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现将2021年光明区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18日至2月24日(5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予受理。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异议科室: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左工
电话:0755-88211331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13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
邮编:518107
附件:2021年光明区智能产业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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