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拟资助计划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深圳市商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商务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对外贸易处,88121859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14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130届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拟资助计划公示表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130届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拟资助计划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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