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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申报前引入新股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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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申报前引入新股东是拟上市企业常见的一种做法,但是因容易受到投资机构利益输送、员工及如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利益输送、股份代持等质疑,审核部门证监会对IPO申报前的突击入股会重点关注。因此,拟上市企业在IPO申报前引入新股东时,需要特别关注此问题,避免因此而因小失大,IPO失败。

 

一、IPO申报前引入新股东的原因

 

(一)公司储备资金,备战IPO

由于A股的审核理念问题,每年的发行上市企业数量一般不超300家,大量的拟上市企业排队等候审核,导致一个企业从申报到过会,再到发行正式上市,时间通常不低于三年。如果遇到二级市场大幅波动、政策变动、A股中止发行股票等情况,企业上市的时间就更长。

而在拟上市企业申报IPO后,是不允许再向企业增资。因此拟上市企业IPO申报前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补充、储备企业未来三至五年的现金流,是非常有必要的。

虽然2017年以来,IPO审核时间缩短,政策因素导致的A股发行停摆的可能性已大幅降低,但是企业还是可能出现存在因自身各种上市障碍问题无法解决而让审核时间拖长,因此仍然存在IPO申报前,企业补充、储备未来几年发展资金的必要性。

(二)拟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资金需要

由于IPO企业应当承诺上市前后股东共享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因此IPO申报后一般不允许再分红。

拟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一般是自然人,其控制的产业基本都是在拟上市企业的体系内,其收入来源主要是来自拟上市企业的股份、分红、薪酬。

在IPO审核过程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因为自身其他原因需要用到大量资金,IPO审核过程中需要平衡上下游、竞争对手、媒体等各方利益,而这些通常又不能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处理,需要大量资金去平衡,因此,在IPO申报前,实际控制人通常会套现一部分,用于解决未来外部的资金需要。

(三)对核心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员工,尤其是公司核心人员。公司未来的业绩有赖于核心人员的稳定与努力,因此将核心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成为利益共同体是拟上市企业的常见做法。

另外,拟上市企业,在上市前,一般都存在各种不规范的情况,作为公司的员工,尤其是核心人员,对公司内部情况比较熟悉,防止公司内部人员揭发不利于公司上市的问题对公司上市造成障碍,也是拟上市企业必须考虑的因素。

(四)满足外部利益的需求

企业要上市,上市后的巨大利益,诱发了各方人马都想来分一杯羹。供应商、经销商、客户、亲朋好友、与公司日常经营往来的各方等等都想分一杯羹。

因此,上市前引入这类新股东,有的是出于回馈,有的是基于避免未来给公司上市带来障碍。

 

二、证监会审核重点

IPO申报前引入新股东,证监会在审核时之所以重点关注,主要是这里面容易存在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及其他的利益输送。证监会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新股东的背景

因为引入新股东重点要防止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利益勾兑,因此对于引入新股东的身份就极其敏感,要关注与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等上市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当地主管部门的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二)入股价格

关注入股价格,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如果入股价格过低,又不存在合理性的,那么就可能是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另一方面入股价格过低,需要考虑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影响财务报表。总之,入股价格一定要真实并且具备商业合理性,否则一定会被怀疑其真实性,成为上市的障碍。

(三)出资来源

资金来源这个问题主要关注的是是否存在代持问题。部分拟上市企业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可能将股份赠送或以极低价格给相关利益方,而实际出资人可能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这里就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上市后锁定期较长,所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为了提前套现,会让相关关联方代持一部分股权,实际出资人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这里会重点关注出资人是否有出资实力,是否为其真实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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