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0〕5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及其配套文件等有关规定,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已完成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形式审核、资格审核、专项审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项目查重、局党组会审定等工作程序,现将第二批审核通过的813家单位的1405个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根据2022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本批次项目按照审定金额的80%拨付资助资金。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5日。
二、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创新局政策资金科;
联系电话:0755-28339213;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106室。
四、拨付资料提交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付资料,要求如下:
1、材料受理时间:3月22日至3月25日。
2、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1楼东部之芯会场。
3、所需材料、填写要求等详见附件2。
4、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下列所排时间前来提交材料:
企业公示序号 | 提交材料时间 | 企业公示序号 | 提交材料时间 |
1-80 | 3月22日上午 | 81-200 | 3月22日下午 |
201-280 | 3月23日上午 | 281-400 | 3月23日下午 |
401-480 | 3月24日上午 | 481-600 | 3月24日下午 |
601-680 | 3月25日上午 | 681-813 | 3月25日下午 |
附件:
1.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
2.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xlsx
附件2: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拨付材料提交要求.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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