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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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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提升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专业孵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坪山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2022年第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库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日期: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二、受理邮箱:chenhongyi@szpsq.gov.cn。   

三、受理依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库管理操作规程》(深坪科发〔2020〕9号)。   

四、受理条件   

申请纳入培育库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自申请之日起3年以上有效租期。   

2.运营单位自有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150万元;共享设备投入不少于50万元。 

3.已入驻项目不少于5个,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拥有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团队,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   

4.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且已入孵企业须有孵化资金投资主体的调研报告。   

5.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等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创业导师3名以上。   

6.具备良好的运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制度完善、运营核心人员具备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为在孵企业提供服务的条件等。   

7.承诺协助坪山区孵化服务联盟组建并担任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单位。   

(二)众创空间   

1.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能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自申请之日起3年以上有效租期。   

2.运营单位自有资金不低于6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50万元,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公共实验室等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其中实验设备投入不低于20万元。   

3.已入驻项目不少于3个;拥有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团队,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4.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咨询、创业辅导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创业导师3名以上。   

5.具备良好的运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制度完善、运营核心人员具备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为在孵项目提供服务的条件等。   

6.承诺协助坪山区孵化服务联盟组建并担任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单位。   

五、入库流程   

(一)提交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入库申请材料。此申报常年受理。   

(二)项目初核。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可行性评审及现场核查。   

(三)核准入库。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拟入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现场复核。复核结果通过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入库文件。   

六、申报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面积证明材料(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自有资金相关证明(须提供银行财产证明)。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日常管理、项目入驻和退出标准、发展规划、知识产权以及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成员学历、学位和职称复印件,验原件;运营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须社保局盖章);运营团队有1名以上核心人员具有全职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在投资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证明资料。   

(五)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的还须提供孵化资金投资主体对入孵企业的调研报告。   

七、培育措施   

(一)扶持助力。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入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备案,运营机构可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申请相关科技专项资金;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考核选择发展较好、条件达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   

(二)服务助力。区科技主管部门建立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孵化服务人员、在孵企业及创业者的多层次孵化培训体系;区科技主管部门充分整合区内现有资源,积极促成区内金融、财会、法律及人力资源等服务机构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直接合作。   

(三)宣传助力。区科技主管部门支持服务模式先进、孵化经验丰富、有实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全市及至全国推广,输出其运营模式、管理经验等。   

八、咨询电话:0755-84518925。   

特此通知。   

附件:《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库管理操作规程》(深坪科发〔2020〕9号)


附件:

附件: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库管理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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