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74号,附后,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一份),于2022年5月18日前报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和创新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3063室,联系电话:88101456)。
二、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74号)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74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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