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省内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创新型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一认定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3、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4、上一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额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
5、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6、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二认定范围:
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省内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三资助金额:
对广东省批复同意的省工程研究中心,按照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资助资金与省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若已获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资助,已获资助额在1000万元总额中予以扣除。
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往年奖励对比:
看到这里您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是否有所了解了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您的企业需要认定工程中心,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删除,联系邮箱:wuaili@zhongkewei.net
本文地址:https://www.qdes.cn/pc/article/articleDetailPage?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