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9月16日
最高资助:50万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在深圳举办的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等创客交流活动,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国际创客周活动等重大创客交流活动予以资助。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金额不超过活动组织经费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市重大创客交流活动支持额度按活动实际情况审批。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全市重大创客交流活动的组织单位可不受此条限制;
(二)创客交流活动参加人数100人以上,具备开放性、公益性的特点,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近一年在深圳举办的活动,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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