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
——置债务人于死地而债权人生
作者:
中科法匠 · 菁年律师学院
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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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所引用法律条文均现行有效。
甄佑乾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街边的一家小咖啡馆里。他整个身体深深地陷入在米白色的布艺沙发里,脸型消瘦,细长的眼角有些小小的细纹,整个人都散发着颓丧的气息。
“陈律师,你好,我有点事情想要麻烦您。”他冲我礼貌地一笑,开门见山道。
“你好,甄先生,有什么事情您说。”我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一边说。
“陈律师,请您一定要帮帮我,我被我哥们给坑惨了。”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十分气愤。
“您先不要着急,慢慢说,我今天就是过来给您解决问题的。”我看他情绪不是很好,这不利于了解案情,连忙安慰道。
“我哥们在深圳开了一家公司,开了有几年了,经营得挺好。去年,他说公司要投个大项目,缺少资金,就向我借了几百万,说好今年1月份就还我的,”他捏着小勺子搅了搅散发着香味的咖啡,没有喝,继续道,“谁知道,到现在都没有还我。陈律师,你也知道,现在行情真是太不好了,我自己的公司也等着米粮下锅呢。”
“对方对于这笔借款有什么说法?比如,什么时候还款,怎么还款之类的。”我问道。
他咬牙切齿道:“亏我和他认识了那么多年,钱说借我就借了。他倒好,一直推脱,一会儿说公司效益不好,一会儿说客户还没有回款,找各种理由推脱,忒不实诚了。”
“那您起诉了吗?”我追问道。
“没有,我也问过别的律师了,说是走法院时间要很长,什么一审二审的,还不一定能拿到钱,我现在急需用钱。”他的眉头紧缩,满脸地忧愁。
“如果没有这笔钱,您的公司还能撑下去吗?”我继续追问。
“说实话,陈律师,没有这笔钱,不能说我公司过不了这个坎,只是我自己就要伤筋动骨了。能早点要回钱,我就不用那么麻烦了。”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奈道。
“具体金额多少?有签订借款协议吗?是怎么转款的?是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吗?”我转回正题,继续问道。
“我当时找了个律师做了借款协议,也都签字盖章了。分了3笔转的,每笔100万,总共有300万。”他想了想道。
“好,您今天下午先把借款协议、转账的记录、还有你们之间的关于催款的一些聊天记录发给我,比如微信啊,QQ、邮件之类的,我看一下,”我合上电脑,“咱们今天先到这儿,我先翻一下资料,看能不能给您找到一个比较快的还款方法,我明天回复您。”
他连忙站起身来,十分诚恳地说:“陈律师,拜托您了,您多想想办法,只要能尽快回款,费用不是问题。”
“应该的,我会尽力,因为您也是朋友介绍的,我能帮的尽量帮。”我说道。
第二天下午,我收到了甄佑乾发给我的借款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还有银行转款的记录。不得不说,甄佑乾找的律师还是很靠谱的,起草的借款协议很规范,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内容都约定的很清楚。
我和我的同事们经过评估,认为虽然甄佑乾对其哥们公司的债权没有经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但是根据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可以认定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规定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定情形。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据此,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之规定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甄佑乾哥们的公司破产。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后来,我们团队指导甄佑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八条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及有关证据。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们提出的破产申请后,通知了甄佑乾哥们的公司。为了避免公司被破产清算,甄佑乾哥们很快就把300万转给了甄佑乾。
事后,甄佑乾特别好奇地问道:“陈律师,是不是以后别的公司欠我的钱,我都不用经过什么一审二审的,直接申请对方破产就行了,又快又方便。”
我笑道:“哪里有那么简单,你的这个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清晰,所以法院好认定啊。你应该感谢给你起草借款协议的律师,专业又靠谱,准备工作做得好。”
他连连点头:“嗯嗯,以后我有什么问题都要咨询一下律师。”
我笑着点了点头,不懂法律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有遇事找律师的意识。遇事找律师很好,没有遇到事也要经常请律师去聊聊,万一聊着聊着就发现有事了呢。
陈莹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股权法律事务、公司架构设计、上市服务、并购重组、投融资、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民事侵权等民商事诉讼或者仲裁等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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