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3 -- 11.13
为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改善等科技领域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点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申请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采用联合申报方式,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中应有一家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四)联合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2.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3.申请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4.申请牵头单位可联合国内(含港澳)创新资源共同研发。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项目申请实行限项制,具体要求是:
1.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请1项本批次技术攻关重点项目;
2.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请;
3.已承担或申请未办结的2019年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的牵头单位不得牵头申请本批次技术攻关重点项目。
(六)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删除,联系邮箱:wuaili@zhongkewei.net
本文地址:https://www.qdes.cn/pc/article/articleDetailPage?id=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