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626万元已经到账!”
客户一收到款项,马上打电话和我们分享这个好消息,一宗涉及626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我们终于不负委托,成功帮助当事人全数追回,缓解了疫情之下企业的燃眉之急。
一、一审胜诉
我方公司(原告)生产锂电池,对方公司(被告)生产溜溜车和平衡车,对方从我方采购锂电池用于生产溜溜车和平衡车。合作伊始,我方提供了买卖合同和品质协议,但是对方一直不愿意签买卖合同,只签署了品质协议。
后双方交易金额达到562万元,我方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但对方以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拒付货款,并要求我方去法国进行售后服务,因此我方公司年龄将近60岁的法定代表人只身前往法国,进行数量清点、产品检查、产品测试,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与对方公司陈述的情况存在巨大差异。
法定代表人回国后,经沟通、分析,立即决定启动诉讼和财产保全程序。我们团队立即响应,以最快的时间和速度进行起诉立案和财产保全,足额查封了对方财产。
对方一直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提起反诉,提出鉴定产品质量,并在一审庭审时带着整车产品到法庭审判现场。经过激烈的质证、辩论、陈述,法官对于本案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质量鉴定难以决策。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我方交付给对方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对方公司有无因为我方交付的产品造成损失?
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定策略,从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验收时限、保质期,对方公司庭审时提交的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对方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质量鉴定的可行性等方面层层反驳,最终说服法官无需在本案启动质量鉴定程序,法院也最终判决对方向我方支付货款562万元以及利息等合计近616万元。
二、二审和解
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双方在二审开庭前达成和解,对方公司合计支付我方公司货款本金及利息等各项损失合计626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并申请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我方公司终于收回货款本金及利息等合计626万元。
三、律师建议
针对买卖合同及产品质量纠纷,律师提出以下建议:
(1) 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是纠纷解决的基础,建议企业在合作之初就签订好书面合同,确定好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即便某一方违约,守约方也可获得赔偿;
(2)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时限、异议期限、异议方式以及保质期尤为重要,必要时可由双方进行样品封存,并由双方在封存件上签名确认;
(3) 买方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数量及质量的检验、验收,有异议的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限提出,并进行证据保留;
(4) 境外形成的证据,必须履行公证、认证及翻译等程序,否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5) 在最佳的时机内进行诉讼和保全手续, 否则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就会错过最佳诉讼及保全时机;
(6) 代理律师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的纠纷处理经验、熟练的法庭辩论技巧,也是本案取得胜诉判决的关键。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事半而功倍。
作者:李淑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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