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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待定
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主要目标 通过股权投资和项目无偿资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具体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已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协议签订日期最长可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 2.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预期股权投资资金(含市财政股权投资)+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3.项目应有新增建设投资,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其中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
支持力度
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和项目无偿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单笔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财政股权投资遵循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同股同权、共进共退”的原则,入股价格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实际股权价格确定,退出的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财政股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2.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根据评审服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不超过财政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项目资助。项目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申报项目建设投资。 3.同一企业已获得市财政股权投资资金资助的,在财政资金未完成股权退出前,不得再次享受财政股权资助。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http://fgw.sz.gov.cn/zwgk/qt/tzgg/201905/t20190517_17600569.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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