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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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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成示范体系建设专项-科技孵化育成空间支持计划(孵化载体建设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7-07 ~ 2023-07-20
阅读人次: 23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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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主体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1.对上一年度新增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孵化条件、服务能力、孵化成效等综合考评结果,对其运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以及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标准执行。 2.鼓励龙头企业、新锐行业服务机构、知名金融机构、头部创投机构等单位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挥产业资源和金融投资服务优势,集聚优质创业项目,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每年每机构最高资助300万元,连续不超过3年。 同一申报主体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zcwj/qjzcwj/content/post_1025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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