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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距申报截止25天
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 2024-11-29 ~ 2024-12-29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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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高端装备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从事本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活动,符合相关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 (三)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除注册许可认证、临床试验、展会论坛及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4年5月30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五)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六)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二、扶持方向 微创介入诊疗器械与装备中试服务平台。结合临床需求,针对微创介入诊疗器械与装备开发需要,提供新材料研制、新技术探索、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性能验证、产品试制、工艺熟化、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至少包含以下三项服务内容:(1)微创血管介入器械关键材料与部件开发,制备加工与检测服务;(2)植介入诊疗用有源部件开发制备、检测与验证服务;(3)植介入用神经调控微电极、传感器与系统关键技术研发与器件制造服务。 三、申报要求 (1)须满足申报通知明确的申报基本条件,详见申报通知。 (2)项目单位应是对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3)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不超过总投资的50%、铺底流动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0%,具体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为准。 (4)项目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项目单位上年度相关领域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相关领域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已有技术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相关研发、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相关技术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项目建设方案应总体思路清晰,建设任务、目标合理,项目建设期内服务数量及合同金额目标明确。平台应具有开展基础性、开放性和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明确,服务内容对产业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平台建成后,可以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
支持力度
分阶段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终资助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资助比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因素核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申请材料
(一)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仅需提供国家项目申报材料以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的立项文件(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二)其他类扶持计划项目需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具体要求参照各产业集群申报指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
项目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831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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