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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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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技术合同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2-28 ~ 2025-03-11
阅读人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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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从事生产或研发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包括本科以上院校,科研院所包括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所; 2、该笔交易真实客观,并已经完成交易程序; 3、技术输出方和技术输入方均须为坪山区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 4、申请技术输出方资助的,对符合规定的项目,按申请单位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的3%予以资助;区内高校及科研机构申请技术输出方资助的,提高至按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的 5%予以资助; 5、申请单位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按照上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所核定的技术交易额、对应的上年度发票金额以及银行流水账单,取最小金额予以确定; 6、本项资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支持力度
鼓励技术输出方在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与非关联主体交易技术合同,对技术输出方按照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最高 5%的比例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在申报平台填写); 2、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已在相关官网公开的 2022 年度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3、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二)申请第(二)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技术输出方(申请单位)和技术输入方各自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2、技术合同及其相关认定登记证明、上年度对应合同的技术交易收入发票、银行进账单; 3、技术交易进展情况,如产品专利授权、销售合同或市场准入认证等。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12/12048/post_12048619.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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