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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企业上市融资奖励(股改)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3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在区上市办完成备案登记; 4.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或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向有关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一)对计划在境内主板(含原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区上市办进行了股改备案登记并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1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五)工商部门批准变更登记为股份公司的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六)企业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改制相关服务的协议及上一年度的支出费用的凭证(包括汇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等)(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七)企业改制费用汇总表(请按附件1格式表填写)(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2年度企业上市融资奖励(股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16562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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