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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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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机构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 2023-02-08 ~ 2023-02-21
阅读人次: 223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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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高技术服务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主体已在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且在提出资助申请时仍符合备案要求并从事技术转移服务; (三)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备案登记的技术交易总额、技术合同数量等综合考核指标应达到A级或B级评价标准。
支持力度
对南山区内经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服务机构,根据上一年度备案登记的技术交易总额、技术合同数量等参数给予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等级给予相应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0万元。 综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上一年度备案登记的技术交易(含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作价投资)合同金额及技术交易合同数量,评价标准如下: A级:技术交易10项(含)以上或技术交易合同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 B级:技术交易3项(含)-10项且技术交易合同总额100万元(含)-1000万元; A级机构资助金额为100万元,B级机构资助金额为5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技术转移机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技术转移机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六)申报单位在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上年度备案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申报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qkcj/gkmlpt/content/10/10415/post_10415630.html#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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