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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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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应用示范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 2023-12-29 ~ 2024-01-12
阅读人次: 22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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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电子商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 2.申报主体应当具有近两年内获得授权的与申请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申报主体的科技成果已纳入深圳市智能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 4.申报主体的科技成果应当应用于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智慧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实施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5.申报主体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采购公正性的行为。 6.申报主体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须在本年度、且在本操作规程发布之日前签订,双方已产生费用支付;合同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支持力度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开展创新研发活动,对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如新技术、新产品等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资助。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3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资助。
申请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应用示范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应用示范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六)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项目纳入深圳市智能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的证明文件(官网通知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示范项目的建设方式、总投资概算、技术方案、商业运营模式等)和应急预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项目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应用示范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107819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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