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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乡村技能振兴工作站建设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行业协会。 (二)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三)现有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能满足年培训100名以上技能人才的需要。 (四)在本市农村或农业产区建立1个以上培训分站点。
支持力度
资助对象为依照本办法所设立的各类培训载体,资助项目包括十佳示范基地、十佳培训项目、十佳创新课程、十佳技术改造、十佳公益活动等五个小项。每个小项每年择优资助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设立本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的单位,应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具体包括:设立单位简介,培训载体的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培训场地、培训实施设备、培训师资清单及其场地、设备、工位实体图片,经费投入或经费预算说明。 (二)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应当提供校企合作协议或产教融合活动有关材料,近1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说明及学员清单。 (三)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应当提供技能大师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列对应情形的资质材料,以及校企合作协议或产教融合活动有关材料。 (四)设立乡村技能振兴工作站的,应当提供培训分站点设立情况及材料。 (五)申报单位及其所设立三类培训载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培训教师曾获得职业教育培训、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奖励荣誉的,可一并提交获奖证书等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sf.sz.gov.cn/ztzl/gfxwj/gfxwjyjzj_171008/content/post_943741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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