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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模型券”项目(“模型券”申领)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申请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区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七)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1)“模型券”申领单位应是深圳市内实际从事人工智能产业上下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领单位与已入库模型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时间应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之间; (3)采购的生成式大模型已在国家网信办备案; (4)申报项目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云化部署、API调用(调用API开发APP和租用API委托第三方开发)、终端部署等。 (5)在申报指南发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或获得融资不低于1000万元。 三、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对模型购买费用予以补贴。
支持力度
事后资助,“模型券”由需求方申领,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事业单位等免于提供); (四)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六)申请单位在深圳市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方也需提供上述(二)至(七)项材料。 (八)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1)申领单位与已入库模型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2)申领单位上年度营收或研发投入或融资情况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198314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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