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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软件产业-数字化转型场景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软件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需符合下列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行政区域内实际经营,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 2.本实施细则所指互联网企业是指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第64类(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且持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企业;软件企业是指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第65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持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企业; 3.项目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5.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扶持范围 对在龙岗区运用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国产化替代、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力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位于本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扶持。
支持力度
对纳入龙岗区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业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按审计实际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bmzz/gxj/xxgk/qt/tzgg/content/post_12140291.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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