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待定
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培育农业新型业态(设施农业建设、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9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申报专项资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原则上应在深圳市,有特殊条款规定的除外;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主体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实施项目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申报主体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的,应按要求取得。 二、申报主体或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若干措施、本操作规程或者申报指南要求的;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同一项目(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多头或者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申报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申报主体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五)市农业产业管理部门认为其他不符合本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情形。 三、专项条件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2.申报项目所涉土地(生产场所)合同手续齐全,合同剩余年限3年以上;项目所涉土地为本市基本农田的,不受合同年限限制; 3.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一)资助范围如下: 1.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的资助范围为申报项目总投入。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包括设施种植业项目和设施畜牧业项目。其中,设施种植业项目的总投入是指用于新建或改造设施大棚、集约化育苗(育秧)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节水节肥设施、数字化技术装备,以及设施大棚内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的费用。设施畜牧业项目的总投入是指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费用,包括用于购置饲养、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及配套环保处理,饲料加工等环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的费用。 2.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的资助范围是申报项目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固定资产费用)的总投入,包括直接用于生产、加工、配送、储藏保鲜、建造建筑产品、兴工动料所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及设备和工器具的购置费用。 (二)资助标准为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xczxhxzjlj.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400121.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