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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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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用房补贴
申报时间: 2025-02-28 ~ 2025-03-11
阅读人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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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1、该单位须是在坪山区注册或迁入并在坪山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为研发投入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规下生物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拨付前,申请单位在坪山区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1 人; 2、同一申报主体的资助面积按照申报主体在坪山区不同区域租赁用房面积之和计算,包括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不包括员工宿舍、娱乐场所等面积。此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3、2023 年度可申报资助的周期须位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4、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 2023 年已向相关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5、本条款中所依据的研发投入额,采用 2023 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与研发加计扣除口径中的较低值。
支持力度
对在区内经营时间在 36 个月内(孵化器内企业不受上述资助时间限制)、且研发投入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规下生物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在区内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实际租金价格的 50%给予支持,补贴额分别最高 20 元/㎡、10 元/㎡,补贴总面积分别最高 2000 ㎡、1000 ㎡。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空间载体)》(在申报平台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3、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已在相关官网公开的 2022 年度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4、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二)申请第(一)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 2023 年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gqrdw/index.shtml)“高新技术企业查询结果”完整截图;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提供 2023、2024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证明材料或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等相关材料; 2、在坪山区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事项在街道等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备案的证明材料(租赁凭证或租赁备案或场所使用证明等)及 2023 年支付租金的银行回单、租金发票、会计凭证。该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以申请单位名义开具,对于开具时单位尚未注册成立的,也可以单位法人名义开具; 3、202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A10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4、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3 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12/12048/post_12048619.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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