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待定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技术合同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71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申请技术合同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 (二)《技术合同》的卖方或者受托方,《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 (三)申请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应当在上年度经过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登记,且未享受过减免流转税优惠政策。多个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可以合并申报; (四)未被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
支持力度
一、支持范围 技术合同资助项目,是指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技术合同》的卖方或者受托方,在核定上年度的技术交易收入后予以一定比例资助。 二、支持标准 按申请单位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的3%予以资助,每年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申请指南的步骤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证书、授牌等材料;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 (五)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w.sz.gov.cn/szsrmzfxxgk/zc/gfxwj/szfgfxwj/content/post_1054047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