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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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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购买专业共享设施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2-28 ~ 2025-03-11
阅读人次: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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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资金拨付前,申请单位在坪山区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1 人; 2、提供的共享设施为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领域服务而购买专业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小试生产等生物医药专业共享设施。此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支持力度
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提供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领域服务而购买专业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小试生产等生物医药专业共享设施的,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 300 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空间载体)》(在申报平台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3、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已在相关官网公开的 2022 年度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4、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二)申请第(四)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认定或资质材料; 2、为提供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领域服务而购买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小试生产等生物医药专业共享设施的合同复印件,及 2023年度相关发票、支付凭证; 3、2023年为提供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领域服务而购买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小试生产等生物医药专业共享设施经费支出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含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专用仪器设备定制); 4、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12/12048/post_12048619.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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