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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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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普教育基地活动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2-28 ~ 2025-03-11
阅读人次: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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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申请第(二)款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科普教育基地,且开展的科普活动的范围在坪山辖区内; 2、单次科普活动参与人数须在 20 人(含)以上,宣传报道不少于 1 次; 3、举办的科普活动须事先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资金拨付前,申请单位在坪山区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1 人; 4、按活动规模给予主办单位资助。单次科普活动参与人员超过 200 人(含)以上的,一次性资助 5 万元;单次科普活动参与人员 100 人(含)至 200 人的,一次性资助 3 万元;单次科普活动参与人员 50 人(含)至 100 人的,一次性资助 2 万元;单次科普活动参与人员 20(含)至 50 人的,一次性资助 1 万元; 5、同一单位年度获得本项资助总额最高 20 万元。
支持力度
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的科普活动,按活动规模给予主办单位最高 5 万元活动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获得本项资助总额最高 20 万元。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科普教育)》(在申报平台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3、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已在相关官网公开的 2023 年度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4、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二)申请第(二)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活动方案、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和启示等); 2、活动参与人员、企业和机构的详细情况证明材料; 3、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普活动准予备案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12/12048/post_12048619.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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