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重新申请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当前服务地区
深圳
[切换地区]
深圳
广州
东莞
惠州
青岛
佛山
武汉
珠海
厦门
中山
长沙
全国热线:
400-666-8360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平台介绍
联系我们
服务标准
专家入驻
资料下载
登录
免费注册
政策咨询
查企业
政策匹配
资助补贴
政策法规
申报通知
结果公示
当前位置:
企殿企业服务平台首页
政策咨询
资助补贴
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距申报截止2天
“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
申报时间:
2025-04-12 ~ 2025-04-27
阅读人次:
110
立即申报
一键匹配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资助历史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科研单位
生物医药
互联网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一)申报单位。 1. 申报本次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前。 2. 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4. 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 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申报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5.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6.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 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支持力度
具体支持经费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申请材料
1. 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 2.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 (6)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课题)预算。 4. 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5.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重点专项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5年度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09/5662.html
【申报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5年度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项目类别: 科研立项
相关推荐
国家部委
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
申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部委
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申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部委
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
申报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部委
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
申报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公众号
扫码关注企殿
了解更多专业知识
电话
全国热线:
400-666-8360
客服
回顶部
返回到顶部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搜索
*
联系人
备注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登录提示
需要登录后才能操作
立即登录
会员登录
快速登录
密码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有礼
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有礼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
公司名称
*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深圳市
区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
匹配公司
搜索
*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文体旅游/酒店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互联网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贸易
交通/物流/供应链
金融业
传统服务业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其他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科技中介
传统实业
电子竞技产业
现代服务业
汽车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区块链
人工智能
航空航天
提交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