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申报下一批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技术转移机构培育项目(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资助)
申报时间: 2024-09-04 ~ 2024-10-09
阅读人次: 125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1)设立并运营2年以上,具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技术转移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平台型技术转移机构需已投入建设且已正常运行;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具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不少于10家; (3)2022年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或者近两年不少于8个(不包含转化自有科技成果),2022年营业性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2022年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4)机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3人以上; (5)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具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2、其他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3)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4)申请单位的专职人员、研发场地不得与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深圳市中小试基地重复。 (5)投入的专项费用不得包括各级财政资助资金。
支持力度
申请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2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的专项费用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5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签字盖章扫描件,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技术转移机构入库证明。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加盖公章)。 6.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7.《深圳市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建设方案》。 8.团队专职人员以及非专职服务人员证明材料。 9.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需包含费用明细表)。包括申请单位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投入的专项费用不得包括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含技术职业经纪(经理)人费用、其他工作人员费用、专家顾问咨询、技术转移直接费用、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工程软件的版权费用、房屋租赁、场地改造装修、归属于技术转移平台的研发费用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务费用、技术转移人才培育专项费用等。 10.申请单位在遴选评审、成果收益、绩效管理、科研诚信、科研伦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制度文件。 11.服务合同的发票(记账联)及相应的银行流水账单。 12.固定办公场地或者成果转化专门用房面积证明,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固定办公场地面积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不动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13.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14.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 15.廉洁告知书原件。 1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申请高校科研院所培育资助和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资助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库项目汇总表,提供在转移转化途中的项目库项目简介(技术成熟度、知识产权归属、已有基础、转化路径、项目预算、预期目标)。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还应提供项目理论基础(提供能够说明科学问题或原理的论文、专著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提供企业委托转移转化项目合同和转化方案(技术转移平台的,提供平台在转移转化项目清单)。 2.成果转化相关证明。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向深圳企业成果转化案例清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论文、专利、职务成果赋权交割佐证材料、成果转化合同,税务发票(包括技术转移费用)及银行流水账单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委托成果转化合同税务发票(包括技术转移费用)及银行流水账单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已进行合同登记的,需提供技术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经过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无需提供)。
项目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537531.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