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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补贴时间段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均在南山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含分支机构)。 2、已缴纳房租且申请补贴时间段在南山区纳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含企业代扣代缴)。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机构将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支持拥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全球性或国内知名的人才服务机构入驻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房租补贴。对经核准的入驻机构,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70%且不超过100万元给予租金补贴,在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70万元给予租金补贴。申请房租补贴从首次申请起连续计算,以12个月为一个年度,每年申报一次。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前3页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如为异地迁入,还需提供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注册登记地址变更为南山区的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商事登记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或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机构申请补贴时间段的纳税证明及企业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打印的代扣代缴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五)房屋租赁合同(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六)申请补贴时间段的房屋租金发票及付款凭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19234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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