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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文化创意产业-智慧文旅建设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3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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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时尚、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企业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促进福田区经济发展的其他单位。 本措施重点支持属于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美妆、钟表、时尚设计、时尚媒体、时尚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时尚文化企业;创意设计、影视和动漫、演艺和音乐、新媒体和网络文化、文化软件及游戏、数字出版、高端工艺美术、高端印刷、高端文化设备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文化创意类企业及社会组织;属于文旅景区、住宿业、旅行社、旅游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旅游企业及社会组织;属于场馆运营、赛事举办、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大众健身、体育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体育企业及社会组织等;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等。 2.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项目条件 支持企业运用数字全息、VR等技术发展全景旅游、沉浸式旅游等虚拟现实交互旅游场景,支持运用5G、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供非接触式旅游服务,完善景区数字服务管理系统,支持云旅游、直播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满足以下条件: (1)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2)经区政府认可。
支持力度
对经区政府认可的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简介、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情况说明及平台页面截图(6张) 6、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7、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实际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 9、区政府认可文件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121289865568454525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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