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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创优评级资助项目-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电子商务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在本辖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对经国家、省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可提供负责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分支机构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可提供总公司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上一年度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牌匾等),其中申请三(六)、三(八)项目的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三(六)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旗下管理三家及以上同一品牌分公司或辖区内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资子公司提供近1个月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企业基本信息及股东信息栏)(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12月份的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无月报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提交材料要求:扫描上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申请三(八)项目中“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提供上一批次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牌匾等),申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提供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市有关部门出具上一年度“验收结果通知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项目来源
南山区关于开展创优评级资助项目、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815703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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