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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准总部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5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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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一)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下同)(批发业不低于20亿元,房地产业不低于50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7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900万元; (二)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500强”的企业; (三)对辖区内经济贡献大,连续2年被评定为“南山区纳税百强”的企业或连续3年形成地方财力达到700万元的企业; (四)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经区政府批准,并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 (五)准总部企业,是指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批发业不低于10亿元)的企业,经备案后,可认定为南山区准总部企业(参照总部企业进行认定及复核)。
支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准总部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其获得的短期银行贷款项目在贷款结清后,可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征求《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201909/t20190911_18207503.htm 关于印发《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zcwj/qjzcwj/201911/t20191127_188929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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