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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一)对经授牌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助的单位,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每家单位累计获得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五)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请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授牌奖励的单位还需提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授牌成立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相关文件或认可其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相关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助配套奖励的单位还需提供:获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资助项目”的下达通知文件和银行收款回单(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申请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国家工信部关于同意创建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相关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项目来源
南山区关于开通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816560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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