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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距申报截止26天
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4-17 ~ 2025-05-15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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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已建或在建的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工程项目; (二)我市已建或在建的,在“光储直柔”方面整合两种及以上系统或技术应用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我市纳入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区域(坪山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已建或在建的“光伏+建筑”优秀工程项目。 二、申报主体 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有关单位申报。属以下情况的,应联合申报: (一)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系统及“光伏+建筑”项目由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应联合系统投资单位共同申报; (二)已建成项目,应联合运维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2025年度试点项目申报分为两批进行征集、组织专家评审,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和主要试点内容,按照“申报范围”的要求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填写并提交相应附件。 (三)项目应完成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相关手续。 (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组件为建筑材料或构件,实现与建筑的结合或集成。“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整合“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两种及以上系统或技术应用。“光伏+建筑”试点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五)项目设计施工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六)试点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成效、前景和推广价值。
支持力度
对于优秀试点项目,将通过组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试点项目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申请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130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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